回复:根据市政府《铜政办(2011)91号》文件规定,自2012年7月1日起,向全市居民家庭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,增强居民的环保和节约意识,倡导低碳生活。标准为居民用户每月每户3元,由首创水务公司代征,并全额上交市财政,用于居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。
社区或物业公司对居民收取的是“生活垃圾卫生费”,主要是各社区垃圾清扫的费用。